在一些家庭暴力案件中,受虐女性在忍受家庭暴力达到极点时,往往以过激方式来寻求自救,但同时也由被害人沦落为杀人犯。而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对此类案件都按故意杀人罪定罪,而且存在不同地域量刑标准不一致的状况。笔者从保护弱势群体,追求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角度出发,提出有必要对家庭暴力下犯罪的妇女从宽处罚的观点,这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
女性犯罪家庭暴力从宽处罚
侯凤梅:女,河北侯凤梅律师事务所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