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详情

问责:公共危机治理的入口

作者:
张海波
出版日期:
2012年7月
报告页数:
报告字数:
5232字
所属图书:
中国转型期公共危机治理
下载阅读 在线阅读 原版阅读 生成引文
摘要:

先来看关于问责的一般理解。在我国, 人们通常将“问责” 理解为行政问责制。①行政问责制实际上是一种责任追究制度, 它 的本质在于: 政府接受公民的委托行使行政管理权力, 公民则按 照法定程序, 对政府及其官员行使行政管理权力的行为, 通过直 接或间接询问及质询等方式, 要求其作出具体解释或明确答复。 按照法定程序规定, 公民可以对政府及其官员的严重失职行为采 取更为严厉的措施, 包括罢免其职务, 并且, 公民还可以通过司 法途径, 进一步追究其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产生的不当行为或不良 后果的法律责任, 迫使其承担直接或间接责任。可见, 行政问责 制是现代民主制度的产物。

关键词:

中国公共危机治理入口

作者简介:

张海波:男,1978年生,管理学博士。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社会风险与公共危机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江苏省社会风险管理研究基地研究员,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级研究院驻院学者,清华大学中国应急管理研究基地兼职研究人员。1997年进入南京大学社会学系学习,2001年获南京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5年获法学硕士学位,2008年获管理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领域为应急管理、社会管理、社会保障、跨学科研究方法,风险与危机管理等。已出版著作多部,有《中国应急管理:理论、实践、政策》《中国转型期公共危机治理》《公共安全管理:整合与重构》《灾害与公共管理》等;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有《应急响应中的突生组织网络——鲁甸地震案例研究》《中国总体国家安全观下的安全治理与应急管理》《全面改革窗口期的信访制度改革》等。

文章目录
·关于问责的一般理解
·问责在公共危机治理中的特殊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