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是议会制国家,国会(Knesset)是最高权力机构,拥有立法权,负责制定和修改国家法律,对政治问题进行表决,批准内阁成员的任命并监督政府工作,以及选举总统和议长。国会共计120名议员,四年一届,议员候选人以政党为单位竞选。以色列实行多党制,党派林立,一个政党可以独自或与其他政党联合在一起形成竞选名单参加国会选举。以色列建国至今,在历届国会选举中从来没有任何一个政党能够在120个议席中得到半数以上的席位,无法独立组阁,都要和其他党派组成执政联盟。以色列阿拉伯人在理论上拥有政治平等权利,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自由参加以色列国会选举和地方选举。事实上确实从1949年1月以色列第一届国会大选开始,阿拉伯公民就享有投票权,每一届国会里也都有阿拉伯国会议员。但无论是阿拉伯政党还是作为加入犹太政党的阿拉伯个人,都无法进入以色列国家的政治权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