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了《慈善法》,并于当年9月1日正式施行。此后,与《慈善法》相关的法律相继出台和修改,例如《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红十字会法》《民法总则》《企业所得税法》等,民政部和其他相关部门出台了不少配套制度与措施,但也有一些重要的配套制度,例如社会组织三大条例、志愿服务条例等迟迟未能完成修订或制定,国家又通过一些与《慈善法》理念有差异或张力的政策文件影响《慈善法》的实施。因此,《慈善法》的实施略显尴尬,半年以来,也出现了一些遗憾。
社会救助慈善组织慈善法慈善信托慈善税制
马剑银:法学博士、公共管理学博士后,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非营利评论》副主编,公益慈善与非营利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律与社会理论、比较法文化、立法学与公共政策、国家与社会关系、公益慈善—非营利—社会组织法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