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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慈善组织单受托人慈善信托设立税制改革或成瓶颈

作者:
马剑银 杜源
出版日期:
2017年6月
报告页数:
8页
报告字数:
6321字
所属图书:
中国慈善发展报告(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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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6年12月28日,“2016阿拉善SEE公益金融班环保慈善信托”在北京发布,成为首例慈善组织作为单一受托人的慈善信托。《慈善法》正式实施当天,就有4家机构的5个慈善信托产品“抢滩”潮头,并呈现出多样化模式。《慈善法》专章规定慈善信托,意在激活沉寂多年的公益信托制度,从实践来看已有较为成功的开端。但困难依旧存在,完善包括慈善信托的税收优惠制度在内的公益慈善税制改革将成为现在和未来一段时间内公益慈善领域的一项重要任务。

关键词:

税收优惠慈善组织慈善法慈善信托慈善税制改革

作者简介:

马剑银:法学博士、公共管理学博士后,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非营利评论》副主编,公益慈善与非营利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律与社会理论、比较法文化、立法学与公共政策、国家与社会关系、公益慈善—非营利—社会组织法制等。

杜源:中信信托工作人员。

文章目录
·2016年慈善信托的制度环境与实践概况
·慈善组织作为慈善信托受托人的“专用资金账户之痛”
·慈善信托发展的瓶颈主要在于税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