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特殊形态的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产业化过程中出现的一种以服务成员为宗旨的重要组织形式,它能够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发展规模经济,实现单个农户所无法实现的集体功能。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受到了广泛的关注与支持。2007年,我国正式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确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资格,这使农户有了走向市场的合法载体。此后,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在数量上得到快速发展,在组织形式上也呈现多样化的态势。多样化的治理模式、差异化的发展路径以及不同的经营困境,成为现阶段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呈现的一大独特景象,这也势必会对未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长远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
本章将以“状态”为核心,在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本质属性的基础上,对合作社的组织特性(包括主客体特性)以及不同经营模式的发展状态和效果进行分析,这也是进一步分析合作社契约行为和组织绩效的基础。本章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一节在考察合作社原则演变的基础上,对合作社的本质规定性和组织特性分别加以阐述;第二节分析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总体发展现状;第三节以三家典型的果业专业合作社为例,比较分析了不同类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经营模式、制度特征方面的共性和特性,以及其在差异化发展路径下产生的不同社会经济效果;第四节是本章的基本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