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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列宁斯大林关于所有制与阶级的关系原理

作者:
出版日期:
2013年10月
报告页数:
报告字数:
7408字
所属图书:
新中国所有制和阶级关系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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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列宁分析了过渡时期的基本经济结构和阶级关系,指出过渡时期“社会经济的基本形式就是资本主义、小商品生产和共产主义。这些基本力量就是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特别是农民)和无产阶级。”《列宁专题文集——论社会主义》,人民出版社,2009,第155页。每个国家在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都不可避免地存在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特点。即使是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不可能用资本主义生产取代和包罗全部社会生产。同资本主义生产并存的,还有一定数量的小商品经济。所以,一般地说,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并把基本生产资料收归国有之后,社会上还存在三种经济形式:社会主义经济、小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列宁进一步分析指出,在三种经济、三个阶级之间,贯穿着两条道路的斗争:“一方面是在一个大国的全国范围内按共产主义原则联合劳动的最初步骤,另一方面是小商品生产,是保留下来的以及在小商品生产基础上复活着的资本主义。”《列宁专题文集——论社会主义》,人民出版社,2009,第155页。也就是说,列宁认为苏俄的三种经济所有制决定了三个阶级的存在,所有制结构决定阶级结构。

关键词:

列宁所有制阶级斯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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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
·所有制性质决定阶级状况
所有制结构的变化决定阶级结构的变化
  • 1.过渡时期列宁通过所有制的改革进行阶级改造
  • 2.斯大林主张用社会主义公有化来实现“没有阶级”的社会主义
·阶级斗争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