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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所有”形式转变与基层生产组织发展——对于“大跃进”前后手工业合作社所有制调整的历史制度分析

作者:
严宇鸣 YanYuming
出版日期:
2016年6月
报告页数:
21页
报告字数:
22274字
所属图书:
中国研究(2014年秋季卷总第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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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世纪90年代乡镇企业转制现象的集中出现曾引起学界关于基层生产组织所有制形式的热议,重点关注就“集体所有形式”适用与否的讨论。对这一问题进行历史比较分析,“大跃进”时期基层手工业合作社所有制形式调整事实上也反映了这一相应主题在特定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具体表现。相比其他形式集体所有合作社,基层手工业合作社的所有制调整经历显得尤为复杂,先后经历升级“全民所有制”国营工厂及下放农村人民公社改为“社(队)所有”生产组,原社员集体所有特性被彻底消解;进入运动中后期,伴随国家就人民公社所有制所进行的调整,相应政策对手工业合作社所有制形式进行了回调处理。这一消解、回调过程反映了“集体所有”形式在当时中国社会的处境变化,与后期市场环境下集体所有企业转制事实分析形成比较对照。

关键词:

集体所有制手工业合作社“大跃进”《手工业三十五条》

作者简介:

严宇鸣:严宇鸣,博士,华东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YanYuming:

文章目录
·问题的提出
对于基层手工业合作社“集体所有”性质的消解
  • 1.就合作社提出“国营工厂”性质申请 县级管理部门内部博弈表现
  • 2.对于“全民所有”范畴下“大、小集体”概念的坚持 来自基层社员的回应
  • 3.下放人民公社 合作社社员“集体所有”性质的彻底消解
对于生产组织“集体所有”性质的三次阶段性调整
  • 1.“大跃进”后的第一次“紧缩”调整
  • 2.《手工业三十五条》、粮食问题与手工业生产组织调整
  • 3.回归集体型合作社组织模式
·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