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受自然条件、社会环境、传统文化与宗教信仰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各民族和各地区之间形成了社会经济发展不均衡、教育水平差距较大的状况。另外,对知识和人才的实际需求不同,以及在过去对现代学校的接触与接受水平不同,也是造成这些民族和地区教育发展不均衡的重要因素(马戎,1999:2)。如,当时大部分少数民族地区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当落后,有的甚至“还处在原始社会末期或由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阶段”,并且,很多少数民族尚未建立起现代教育制度,故而人口中文盲半文盲所占比重较大(滕星、马效义,2005:10)。考虑到这种情况,新中国成立伊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定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人民政府应帮助各少数民族的人民大众发展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建设事业”的原则(《民族政策文选》编辑组,1985:4),党和国家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在教育和经济领域向少数民族倾斜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