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乡村秩序应突破“国家—村庄—村民”三元视角,采取“国家—乡镇—村委—村民”的四元结构。村委承担着“国家权力触角”、“村务管理者”和“地方熟人”的角色,村委扮演这些角色时的“偏差”就表现为村庄秩序混乱。此种偏差可在“政治背离——组织、制度与政治约束缺陷”的解释框架中得到说明:城镇化给农村带来大量资源,村委在短期获利的动机下背离了长久治村策略,村民却无力制止,这是村民自治组织的约束缺陷;资源分配制度和纠纷化解制度设计同样存在不足,造成组织约束缺陷无法由制度加以矫正;制度缺陷又源自乡镇“政治背离”,亦即政治资源匮乏下的乡镇行为异化。乡镇将职能推至村委,之后国家—乡镇分离、乡—村分离、村—民分离与国家—村民分离相继产生,村民行动也经历了“求利行动—生存行动—生存斗争”的转变。应在社会治理结构中反思“政治背离”,建立面向人本、面向合作的新型治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