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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详情
上岳村的治理形态与实态
作者:
郝亚光
出版日期:
2017年3月
报告页数:
30页
报告字数:
29587字
所属图书:
中国农村调查(总第3卷·村庄类第2卷·华南区域第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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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版阅读
生成引文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03.405-434
徐勇
邓大才
摘要:
本文介绍上岳村宗族社会治理的运行机制就是礼法互济。借助全族人共同遵循的族规、家法以及国家法律,采用激励或惩罚的方式,通过决策、管理、监督、参与的治理过程,对宗族公共事务、家庭事务以及赋税与徭役等国家事务进行管理,实现宗族的有序发展。1949年以后特别是1998年推行村民自治以来,上岳村社会治理呈现出不同以往的新面貌。
关键词:
社会变迁
乡村治理
上岳村
宗族社会治理
作者简介:
郝亚光:
(1979~),男,汉族,河南省扶沟县人,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政治科学高等研究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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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变迁研究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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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落结构的变化与延续记忆:由管理到治理的村落
乡村社会文化治理的外部冲击
对乡村社会的文化治理研究结论的思考
上岳村的由来与沿革
上岳村的自然形态与实态
上岳村朱氏宗族的经济形态与实态
上岳村朱氏宗族的社会形态与实态
上岳村的文化形态与实态
文章目录
第一节 治理形态概况
高度自治
族法至上
权力集中
第二节 治理主体
族权与绅权
父权与夫权
自治权与政权
第三节 治理内容
宗族公共事务
宗族可直接干预的家庭或个人事务
宗族接受和协助的国家事务
第四节 治理规则
全族人共同遵循的族规、祖训
宗族与社会关系的族规
宗族认可的家法、家规
宗族所接受的国家法律
第五节 治理方式
惩戒方式
激励方式
第六节 治理变迁
多元治理主体
服务治理内容
法治治理规则
第七节 治理实态
透明的村民自治
活跃的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