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步伐加快,各种社会矛盾集中凸显。2015年,全国劳资矛盾多发频发、借贷矛盾集中爆发、官民矛盾仍需调和、民商矛盾依然突出,此外还有互联网新兴行业引发的新型矛盾。我国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建设中尚存在诸多问题:如矛盾化解方式以行政手段为主、法律途径运用不充分,矛盾化解主体政府一家独大、社会力量参与不足,公众诉求表达渠道不够顺畅等。为此,今后应进一步加强行政行为的规则程序建设,加强“行政-司法-社会”矛盾化解体系建设,加强社会矛盾预防预警机制建设。
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化解
曹海峰: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研究院(中欧应急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主要从事风险治理、公共安全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风险管理、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1项,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若干项,多份决策咨询报告得到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