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社区组织是对原村委会组织的改造和升华,是对城市社区组织的学习和借鉴,但又不同于城市社区组织,要突出社区组织的“农村”特点。新型农村社区在治理中存在居民身份双重、组织机构双重、治理双重、管理和服务双重4对矛盾。结合外地经验和咸阳实际,笔者提出新型农村社区“1+6”治理模式,“1”即主体重造,“6”即围绕主体重造必然要求身份重构、产业重转、设施重布、资产重组、服务重塑、组织重建。
对策模式治理新型农村社区
赵强社:高级经济师,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研究生、教育学硕士、农业与农村发展管理学博士。现任中国小康建设研究会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委员会主任、咸阳市城乡发展一体化办公室主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农村社会研究中心副主任。先后在《学习与研究》、《农业经济问题》、《经济改革》、《理论导刊》等报纸杂志发表理论文章100余篇,出版专著和论文集《福利经济学研究》、《西部经济强市战略研究》、《职业农民培育研究》、《享受寂寞》、《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创新研究》,另主编6部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