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讨论城市社会的利益组织化结构及其对社会参与模式的影响。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社会重组过程中断了自然的“阶级”组织化进程,工作机构在生产性职能之外,还有着利益组织化单位成员的政治性角色,它们承担局部利益的聚合及上达任务。这种组织化特征影响了群体社会差异的构成类别,更影响了社会参与的方式——成为有边界的、经济议题为主的、纵向上达、横向分隔、单位内部高度互动的模式。它的政治后果在于弱化了横向利益联系的扩展动力,使超越单位边界的政治空间难以形成。
社会参与阶级政治单位政治利益组织化
张静: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毕业于四川大学(学士)、南开大学(硕士)、香港中文大学(博士),研究领域为政治社会学。发表作品有《国家与社会》(主编)、《利益组织化单位:企业职代会案例研究》、《法团主义》、《身份认同研究:观念态度理据》(主编)、《转型中国:社会公正观研究》(主编)、《社会冲突的结构性来源》、《社会组织化行为:案例研究》(主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