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试图理解人们在法律诉讼中的身份。与法律有关的身份有二:社会身份——基于具体个人的自然(性别、年龄)以及社会(教育、收入、等级、地位、关系)属性,它伴随当事人终身一直存在;法律身份——基于某种理念(比如平等)定义的属性,它指单一法律事件中的身份,随着具体法律事件的消逝而消逝。笔者发现,在民事案件处理中,对法律身份和社会身份的区分不明显,当事人和法院都把社会身份作为衡量法律责任的依据,即承认,关于社会责任的原则——比如年长者应教育并保护年幼者原则(年长责任);受益人付出原则(能力责任);后果衡量原则(道德责任)——同时也应是判断法律责任的公正原则。但是,如果在二者之间不存在界限,则在面对诉讼时,当事人无法具备独立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