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从2000年到2030年的30年间,耕地的占用面积将超过5450万亩,年均新增失地农民200余万人,预计到2030年,失地农民数量将超过1亿。由此可见,失地农民问题已经是不可回避的重大社会问题。
2011年12月27日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指出,“推进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关键在于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分配好土地非农化和城镇化产生的增值收益。”农村土地制度的完善要以制度框架下的行为主体的福利改善为导向,第4章用理论及实证检验了农地金融的运用是农地主动流转双方福利改善的有效路径。本章以福利改善为目标,从理论上就农地被动流转(农地被征用)中失地农民分享农地非农化增值收益的可行性及相关方案进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