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着日益显著的作用。1991年,个体企业和私营企业的从业人数达2441.9万人,相当于全国全民所有制和城镇集体所有制职工人数的17.1%,占全国社会劳动者总数的4.2%;其工业产值为1610亿元,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5.7%;社会商品零售额为1844.4亿元,占全国商品零售总额的19.6%;纳税179亿元,比1990年增长22.9%,占全国各项税收总额的6%。在有些县、市个体、私营企业纳税占当地税收额的50%以上,成为当地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个体、私营经济恢复和发展,对于促进生产、搞活流通、扩大市场、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这也是改革开放的一项重大成果。我国要尽快地把经济建设搞上去、面临着几个必须而又亟须解决的难题,如剩余劳动力到哪里去、建设资金从哪里来、第三产业如何发展等。要解决这些难题,必须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展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