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详情

私营企业主和部分个体工商户已成为我国现阶段的高收入阶层

作者:
出版日期:
2016年4月
报告页数:
6页
报告字数:
4043字
所属图书:
中国私营经济与私营企业主阶层研究
下载阅读 在线阅读 原版阅读 生成引文
摘要:

第一,全国有私营企业50多万家。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估测,到1987年底,在全国1300多万个个体工商户中,雇工超过8人的私营企业约有11.5万家,雇佣工人184.7万人;在全国28.3万个合作经济组织中,属于私营性质的企业约有6万家,雇佣工人96万多人。此外,以集体企业名义登记但实际上是私营性质的企业约有5万家,雇佣工人80多万人。以上三种类型的私营企业共有22.5万家,雇佣工人总数360.7万人。另据国务院原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农村调查办公室于1987年对28个省、市、自治区近300个农村固定观察点的调查,私营企业数占被调查农户总数的0.2%。据此推算,1986年全国农村约有私营企业35万家。1988年5~7月,我们对河北省三河县进行逐村逐乡的调查,全县有私营企业341家,约占全县总户数的0.5%。福建省晋江县有关部门提供的私营企业数约为全县总户数的2.5%。河北省委研究室对保定地区20个县、市的全面调查,截止到1988年9月底,全区农村私营企业数占农户总数的0.7%左右。甘肃省榆中县是一个贫困县,1988年人均年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农户占总农户的30.8%。该县也有私营企业35家,约占全县总户数的0.045%。

关键词:

作者简介:
文章目录
·我国现阶段高收入阶层的主要成员是私营企业主和一部分个体工商户,大约300万人
·高收入阶层引起分配不公,影响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造成社会分配不公的直接原因,不是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过了头”,而是管理工作未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