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重农固本是安民之基。十九大报告再次提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从实质上说,农民问题更是核心,根植于农村土地问题。因此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是解决好“三农”问题的重要突破口。当前,我国正处于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但农村农业仍然是我国改革发展中的短板和弱项,严重制约着我国的现代化进程。如何蹚过农村改革的深水区,啃下土地问题这块“硬骨头”,成为我国正在面临的重大挑战。
2013~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连续五年聚焦深化农村改革,尤其是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持续要求加大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力度,激活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存在一定的制度性障碍,束缚着我国迈向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步伐。其制约性因素表现为产权不清晰、权能不完整、流转不顺畅、保护不严格等,造成农民个体难富裕、农业整体难进步、农村集体难发展,农业与工业难以同步发展,农村与城市难以融合发展,致使农业农村沦为“塌陷区”。面对长期存在和日益复杂的“土地”问题,安徽省天长市以国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为契机,率先推进“三权分置”改革,先行先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完善支农保护制度,巩固和丰富“统分结合”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创新构建新型农业服务体系,夯实乡村治理根基,为实现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和农民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了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