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是现代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载体,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与公众切身利益直接相关,与改善民生息息相关,在城市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直接影响着公众生活水平和国家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2010年,辽宁省投资650亿元,进行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并优先安排城市道路、绿化、供气、供水、供热、环卫等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项目,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同时,继续实施2009年确定的三年城市绿化和水系建设计划,城镇建成区要植树造林800万株,新增绿地1500公顷;搞好城镇规划区河道整治,对水面进行净化美化,进一步扩大水面面积;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用两年时间建成40座,实现各市、县都有垃圾处理场,并全面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启动热源改造三年战役,推进集中供热,三年内基本消灭10吨以下小锅炉,其中2010年拆除1325台。大力开展园林城市、节水型城市和人居环境奖等创建活动,开展好“迎全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到2010年底,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要达到39.0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88平方米,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99%,燃气普及率达到93%,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0平方米。“十二五”期间,辽宁省还应充分认识到公用事业的重要性,继续紧密结合改善民生,积极推进公用事业的良性发展,一是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进一步完善供水、供电服务的规范化;二是以统筹城镇公用事业发展为保障,进一步完善供气、供热服务的规范化;三是以确保社会公众利益为目的,进一步完善道路和公交服务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