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长期以来都是我国村庄治理研究关注的重要课题,而探索村民如何获得自治能力对于解决当前村庄问题是十分关键的。本文即选取乌坎事件作为分析个案,试图对村民要求进行民主选举的缘由、背景,以及基于群体利益表达行动获得自治能力、实现村民共同治理进行分析。本文聚焦于村民的自治能力是通过怎样的路径动员出来的,认为自治能力的动员既需要村庄精英、组织结构等一系列组织资源的动员,也需要将认同感组织化,形成凝聚力的“情感资源”的动员。自治能力是依附于一定的组织结构而存在的,否则即便其动员出来,若没有适合其运作的框架,也会再度退化,进入“潜伏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