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史家以商业机构为研究对象,赋予商业机构人格的特质,从而透过公司的管理和控制,明白具备人格特质的商业机构的行为、活动范围,理解作为行动者的商业机构的产生、成长以至萎缩和再生的成长过程。因此,研究商业历史必须面对作为“法人”的商业机构,以及为“人”(企业家)管治、操控的商业机构。商业史家容易堕入两个陷阱:微观的机构自体的历史过程以及宏观的机构仰赖存活的政治经济环境。然而,研究华人商业的学者时常指出“网络关系强、组织管理弱”是华人商业的特征。这样的特征源自大多数的华人商业是以家族生意的形式营运。家族经营依赖关系,而关系最基本的结构来自血缘和地缘。关系是一种文化资源。关系是人群根据继嗣(血缘)、地域语言、职业或信仰等共同成分,结合成拥有共同性的群体。这些成分是可以多重拥有的,因此选择、强调某一成分结合的群体,同时也意味着在组织过程中摒弃或弱化另一成分。故此,关系是选择的、可以维系或割裂的。要理解制度化前的华人商业,是有必要进入田野,明白关系选择和离弃的过程。我们尤其要注意旅外商人和他们的家乡的关系。他们对家乡的贡献是否可以视为利用资本来竞逐社会和经济功能?这些活动是否深化社会的距离从而阻碍家族企业的发展?联系的活动和解析有没有时间和空间的差异?这些问题的解答,也只有在田野中才能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