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和谐是企业健康经营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内在要求。劳资关系和谐不等于没有冲突,而是使冲突得到有效治理。在西方市场化国家上百年的劳资关系治理实践中,逐步形成了工人、企业、政府共同参与的三方机制,并且在三方机制中,工会被赋予了重要的角色与作用。正如雷蒙·阿隆(2003)指出的:“独立于生产资料所有者和国家之外的工会是我们时代最具特征的社会现象。……这些非特权者组织的存在也许是对工业时代民主社会最适当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