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涧周村治理形态与实态

作者:
李鹏飞
出版日期:
2019年8月
报告页数:
45页
报告字数:
42569字
所属图书:
中国农村调查(总第17卷·村庄类第16卷·长江区域第8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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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49年以前,涧周村存在五种权威类型,在不同的层面影响着村落治理。保甲制度下的保长和甲长代表国家治理村落,属于行政型权威,他们的主要作用是收税、摊捐、拉丁以及调解村落之间的矛盾;家长、宗长、舅舅、叔爷等是亲族中的长辈,属于血缘型权威,调解家庭纠纷,维护家庭秩序;“在讲的”“光棍”“老板”通常是公认的能人,属于地域型权威,起着维持地域秩序、引导地域发展的作用;村民普遍供奉土地神、观音菩萨、王爷菩萨,从而结成信缘关系,神明的信仰权威对于劝民向善、和睦邻里具有重要意义;那些“挑货郎”、工匠等具有一技之长的人,在与村民交往中形成业缘关系,并且以此影响村落治理。本文从政权治理与治理关系、家户治理与治理关系、村落治理与治理关系、亲族治理与治理关系、信缘治理与治理关系、业缘治理与治理关系六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涧周村的治理形态与实态。
关键词:

村庄治理治理关系涧周村

作者简介:

李鹏飞:(1987~ ),男,汉族,安徽砀山人,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政治科学高等研究院)2014级博士研究生,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讲师。

文章目录
第一节 政权治理与治理关系
  • 政权治理主体
  • 政权治理内容
  • 政权治理方式
第二节 家户治理与治理关系
  • 家户治理主体
  • 家户治理内容
  • 家户治理方式
第三节 村落治理与治理关系
  • “在讲的”及其治理关系
  • “光棍”及其治理关系
  • “老板”及其治理关系
第四节 亲族治理与治理关系
  • 宗长及其治理关系
  • 舅舅、伯父、叔爷及其治理关系
第五节 信缘治理与治理关系
  • 土地庙治理与治理关系
  • 观音会、王爷会治理与治理关系
  • 庙庵治理与治理关系
第六节 业缘治理与治理关系
  • 村内交易的声誉治理
  • 瓦匠和木匠的搭伙治理
  • 榨油坊的合作治理
第七节 涧周村治理实态
  • 村民自治状况
  • 村落治理状况
  • 家户治理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