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作出了加强农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努力建设“美丽乡村”的工作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2012年12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习近平、李克强做重要讲话》,《人民日报》2013年12月25日。,要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农民建设幸福家园和美丽乡村。美丽乡村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全国“美丽乡村”建设的“先行区”,浙江省自2003年开始以“千村示范、万村整治”为突破口,不断完善、丰富、充实其内涵,沿着“生态环境建设—绿色浙江建设—生态浙江建设—美丽浙江建设”这条主线,常抓不懈,走出了具有时代特征、浙江特色的“美丽乡村”建设道路,城乡关系、人与自然关系、传统与现代关系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浙江的美丽乡村建设既是“美丽中国”的浙江实践,又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升级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