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详情

相互制衡的生态文明制度探索

作者:
潘家华 沈满洪
出版日期:
2015年8月
报告页数:
36页
报告字数:
30043字
所属图书:
中国梦与浙江实践·生态卷
下载阅读 在线阅读 原版阅读 生成引文
摘要:

建设生态文明,关键在于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进一步明确:“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浙江省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方面有许多成功的经验。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政浙江时,就十分注重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其后的历任浙江省委书记也十分重视生态文明建设,花大力气探索符合浙江实际的生态文明制度。在生态文明制度的保障下,浙江生态省建设、美丽浙江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才得以快速发展。因此,可以说通过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推进生态文明是以“美丽浙江”为目标的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征。

关键词:

作者简介:

潘家华:经济学博士,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工业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联合国可持续发展报告(GSDR2023)独立专家组(15人,UN秘书长任命)成员、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评估报告(减缓卷,2021)主笔。曾任外交部外交政策咨询委员会委员、UNDP高级项目官员、IPCC高级经济学家。主要研究领域为可持续城市化、能源与气候政策、生态文明新范式经济学等。发表论文350余篇(章),出版学术专著20余部,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孙冶方经济科学奖、中华宝钢环境奖等重要学术奖20多项。

沈满洪:

文章目录
第一节 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改革
  • 转变政府职能
  • 综合性机构改革
第二节 生态文明建设的机制构建
  • 市场机制创新
  • 政府机制创新
  • 社会机制创新
第三节 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保障
  • “源头严控”制度
  • “过程严管”制度
  • “恶果严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