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机制是指在厘清乡村工业污染的发生、发展逻辑的基础上,在社会结构层面建构一套能够影响各相关主体环境行为,促使生态环境向好的方向转变的社会机制。转型机制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乡村环境的彻底好转,使农村居民获得优美的生产和生活环境。转型机制需要有建设者、责任人,需要有可操作化的路径和手段。根据前面地方政府与企业、企业与村民、村民与政府之间关系的论述,环境治理主体需要在权利、义务和责任上进行界定。本章的内容包括转型机制的目标、条件、内容三个方面。
中国工业环境污染转型机制
顾金土:2006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为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长三角环境与社会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从事环境社会学、社会政策与评估、社会研究方法的研究。近年来,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江浙沪沿海工业污染的社会风险研究”、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农村住房流转的社会福利评估”、中国科协政策研究类项目“适合中国国情的人居环境评价机制研究”等,已经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