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工业污染的理论解释
出版时间: 2016年04月
随着道路、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的持续改进,农村相对廉价的人力、土地、水资源等优势凸显,乡村工业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迅猛发展。与此同时,污染工业利用农民环境污染知识薄弱、农村环境管理制度和手段滞后的时机进入农村。不良污染企业推卸环境治理责任,明目张胆、肆无忌惮地排放废弃物,毁损环境容量,将农村视为“污染天堂”,也成为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一个重要源头。一个明显的道理是,农村首先是农民的生活空间,其次是农业的生产场所。污染企业破坏了农民的生活环境空间,挤占了农业生产的环境资源,自然激起农民的愤然反抗。围绕污染企业和农民之间的环境纠纷成为农村环境治理的重要表现。工业企业的污染问题并不新鲜,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均有研究,一致认为是污染企业行为的外部性引起的11464088。外部性是污染问题的源头,没有外部性,各行其是,权利不再交叠,纠纷也就失去根本。没有外部性的世界只是理想状态,现实并不存在。每一个自然人、法人对于外部环境总会产生一些干扰影响。况且,内外只是相对而言,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责任者对于外部影响的治理和补偿也成为其应尽的责任。由于现实因果关系并不清晰,因此,以地理边界为“内外”划分的依据成为学理分析的基础。本章我们主要讨论三个问题:一是已有工业污染的成因解释;二是工业污染治理的基本手段;三是环境纠纷分析的理论工具。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