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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治理的主体

作者:
王春婷
出版日期:
2015年5月
报告页数:
33页
报告字数:
29499字
所属图书:
推位让治的温州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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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公共权力、社会权力、分权与约束、民主概念的介入并深入人心,国家已不再是社会治理的唯一主体,无论在市场领域、社区领域还是公共领域,社会组织的功能和优势使它日益成为这些领域治理的主体。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温州,市场治理以行业协会自治为主要特点,行业协会在食品和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各个领域发挥着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并推动着经济发展;社区以基于利益或情感等纽带形成的各类社区社会组织为主体,在社区自治与共治、社区服务等方面发挥着显著作用;越来越多的公共领域已由社会组织主导治理,社会组织彰显出不可或缺的功能和优势。

关键词:

治理

作者简介:

王春婷:王春婷,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

文章目录
经济领域治理 以行业协会为主体
  • 2.1.1 治理时代的行业协会
  • 2.1.2 温州的市场自治 以行业协会为主体
  • 2.1.3 行业协会参与社会治理
基层治理 以社区和社区组织为主体
  • 2.2.1 “后单位”时代的基层治理
  • 2.2.2 三分三改 温州社区发展模式
  • 2.2.3 社会治理中的温州社区
公共领域治理 以社会组织为主体
  • 2.3.1 公共领域与公共治理
  • 2.3.2 温州公共领域的培育
  • 2.3.3 温州公共领域的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