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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玉娟
机构:深圳大学法学院
个人简介: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法学博士。
    暂无内容
  • 发达国家职业伤害救济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出版时间: 2019年06月
    在工业发展过程中,发达国家也曾经历职业伤害频发的阶段,职业伤害救济制度从最初的过错责任到雇主责任、工伤社会保障再到工伤保障福利化阶段,走过了百余年的历程。本文提出我国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构建以工伤保险制度为主,以民事侵权、商业保险为补充的适合我国国情的职业伤害救济制度,在制度构建中应充分体现社会连带国家连带的性质和法律人本主义的精神和理念,建立科学的监督体系和法律责任制度。
  • 2019年深圳企业民主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以深圳某区企业调查为例
    出版时间: 2020年07月
    企业民主管理是一个比较敏感和具有争议性的话题,很多企业对此持有排斥的态度。我国多部法律对劳动者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现行《宪法》规定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必须进行民主管理,《公司法》《劳动法》也要求企业进行民主管理,《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及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出台要经过平等协商。企业民主管理可以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保障劳动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对企业的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和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企业民主管理包括企务公开、鼓励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建立劳资沟通协商机制等多种方式。目前在政府主导、企业和劳动者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过程中,更应注重在企业内部开展民主管理,协调劳动关系,从而形成社会范围内的和谐劳动关系环境。
  • 2019年论我国劳动合同承继制度存在的缺陷
    出版时间: 2020年07月
    劳动合同承继制度建立的初衷是防止用人单位主体一方的变化而导致劳动关系的不稳定,进而对劳动者造成负面影响。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3条、第34条对此有所规定,但内容不全面且比较简单,应摒弃原有的以组织实体是否发生变动为劳动合同承继标准的理论,根据商事主体变动的多种情况,增加资产转让、营业转让等情况下的劳动合同承继,禁止用人单位因并购解除或变相解除劳动合同,完善劳动合同承继制度。
  • 劳资恳商:从源头上实现劳资和谐的新机制——来自深圳市新安街道的实践与思考
    出版时间: 2010年05月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升级、用工主体多元化,劳动关系日益多样化、动态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面临新的困难和挑战,现行劳动关系调整处理模式存在的固有缺陷,迫切需要一种行之有效的新模式来应对这一困难和挑战。深圳市新安街道从瑞德公司发掘归纳出劳资恳商机制,通过在企业内部构建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新机制,从源头上解决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深层次矛盾,把劳动者权益保障与企业健康发展、社会稳定和谐及减少行政成本有机统一起来,促进劳动关系双方的和谐共处。目前此机制在30多家500多人企业实行,并取得十分明显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