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街居体制改革和新社区设置
出版时间: 2014年06月
近年来,全国一些地方相继开展了以减少行政层级、提高行政效率为目标,以撤销街道办事处为突破口的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这项改革既有所创新、有所突破,同时也引出一些深层次、方向性的问题。取消街道办事处,建立新社区,看似减少了行政层级,也让居委会“回归”了自治职能,但是,由于新社区仍是由公务员担任党委书记和服务中心主任,承接了大量行政事务和公共管理职能,其结果是行政因素继续向基层社会渗透,强化了“社区行政化”趋势,所以,行政层级实际未见减少,而被取消了编制和经费的居委会却陷入事务空心化和资源枯竭之中,原来社区管理体制中行政性与自治性的失衡有增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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