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详情

安徽省社会法立法发展研究

作者:
伍德志
出版日期:
2015年4月
报告页数:
34页
报告字数:
31634字
所属图书:
安徽社会发展报告(2015)
下载阅读 在线阅读 原版阅读 生成引文
摘要:

社会法的主要目的在于保障社会公平,改革开放以来,安徽省社会法立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就,但安徽省的社会法规范在地方立法体系中仍处于落后地位。安徽省社会法立法在城乡之间、不同地域之间、不同领域之间存在着一系列的不平衡。安徽社会法立法主要限于对传统性弱势群体的保护,忽视了因工业化与城市化而引起的农民工问题、失地农民问题、农村空巢老人问题与留守儿童问题以及因计划生育政策所产生的失独老人问题等。安徽省社会法立法的具体实施则存在可操作性与创新性不足的问题。安徽省社会法立法体系不完善也有立法程序方面的原因。针对以上问题,本文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建议。

关键词:

社会公平安徽弱势群体社会法民意吸收

作者简介:

伍德志:伍德志,安徽枞阳人,安徽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法社会学。

文章目录
安徽社会法立法的发展现状
  • (一)安徽省社会法立法的总体概况
  • (二)安徽省社会法立法在地方立法格局中的地位
安徽省社会法立法所存在的问题
  • (一)社会法发展的不平衡
  • (二)社会法立法尚未照顾到新型弱势群体
  • (三)社会法立法的可操作性不足
  • (四)社会法立法的创新性不足
  • (五)社会法立法程序难以有效吸收民意
完善安徽省社会法的建议
  • (一)加强社会法在城乡、不同地域与不同领域之间的均衡发展
  • (二)加强对新型弱势群体的社会法保护
  • (三)加强社会法立法的可操作性
  • (四)加强社会法立法的创新性
  • (五)加强立法程序对民意的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