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湖南省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要求,高质高效推进民法典涉湖南省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做到“全面清理、系统清理、精准清理、长效清理”,精致精细推动湖南省民事地方立法衔接配套,紧紧围绕“一个坚持、四个紧扣”,实现湖南省重点立法、惠民立法、绿色立法、科学立法,善抓民法典实施契机推进湖南省地方立法高质量发展。
湖南地方立法民法典高质量发展
彭澎:管理学博士,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教授、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主要研究公共管理、政府创新等问题。
黄婷: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经济法学、行政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