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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共享经济发展中的劳动关系问题

作者:
潘泰萍
出版日期:
2021年9月
报告页数:
14页
报告字数:
11711字
所属图书:
中国劳动关系报告(202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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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共享经济的快速发展给美国现有的劳动法律和劳动关系带来了新问题和新挑战,共享经济中的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如何确定是目前政府、平台企业和劳动者面对的首要问题。美国对劳动关系的认定主要依赖《公平劳动标准法》《国家劳动关系法案》《美国国内税收法典》的判例标准,依据这些传统的判例标准,共享经济中的员工一般不会被认定为“雇员”,没有“雇员”应享有的各种权利。员工被排除在劳动法律保护之外,使共享经济中关于劳动关系认定和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劳动争议案件在美国各地不断涌现。2019年加州众议院通过的《AB5合同工法》推出了一个新的劳动关系判断标准,带来了共享经济中劳动关系认定标准的突破。根据这个标准,共享经济中的员工有很大可能会被认定为是“雇员”。但是,2020年8月,以Uber和Lyft为代表的平台企业对加州《AB5合同工法》进行了集体抵制,拒不接受该法律。目前,平台企业和加州政府关于共享经济中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问题还在博弈中。在共享经济时代,美国劳动关系认定中两分法带来的劳动保护的“全有或者全无”的问题已经受到不少诟病。在“雇员”和“独立合同工”之间建立第三种员工类别成为可能的选择。

关键词:

共享经济劳动关系认定两分法第三种员工类别

作者简介:

潘泰萍: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工会学院、工会干部培训学院副院长,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学。

文章目录
·共享经济的概念
共享经济中劳动关系的认定及其法律依据
  • (一)《国家劳动关系法案》的“控制权标准”
  • (二)《公平劳动标准法》的“经济现实标准”
  • (三)《美国国内税收法典》的“多因素标准”
共享经济中劳动关系认定标准的新突破
  • (一)由劳动关系认定引发的劳动争议
  • (二)加州《AB5合同工法》的实施
共享经济中劳动关系认定面临的新挑战
  • (一)平台企业对加州《AB5合同工法》的集体抵制
  • (二)关于共享经济中劳动关系认定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