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将我国残疾人就业模式分为两大类:传统就业模式和新型就业模式。前者包括集中就业、按比例就业和个体就业,后者则指随着社会发展而逐步出现的公益性岗位就业、辅助性就业和灵活就业。从我国残疾人就业模式的发展历程来看,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就业模式对促进残疾人就业发挥了很大的作用。目前的情况表现为:集中就业在稳定中发展,按比例就业对残疾人融入社会发挥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个体就业扶持力度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日趋合理、完善,辅助性就业提供了残疾人就业困难群体实现自我价值的渠道,灵活就业形式日益多元化。实践中六种就业模式各自面临不同的挑战。据此,本报告从完善残疾人就业模式相关的法律法规,到加强激励政策、就业新观念的宣传与落实,再到优化残疾人就业新模式等方面提出相关建议。
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灵活就业个体就业公益性岗位就业辅助性就业
廖娟:博士,首都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残疾人劳动就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研究方向:残疾人就业、贫困。荣获教育部颁发的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北京高校青年教师社会调研优秀项目二等奖等。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等8项科研项目。出版专著1部,并在《北京大学教育评论》《人口与经济》《人口与发展》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
满艳秋:首都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领域为残疾人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