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4年实行中央与地方分税制改革以来,县域行政在以中央权责为内核的财税分配上发生了变化,一种新的影响县域行政运行的“项目制”出现。县域行政运行方式在现代化进程的历史变迁中逐渐由“项目制”嵌入主导,进而基层治理也随着县域行政运作方式的变化而产生了变化。项目制在县一级主要表现为“项目治县”,这种现象兴起的背后有着深层次的历史与现实原因;并且,“项目治县”又在县域的多个领域和层面有所表现。因此,本章结合第一章县域行政现代化进程的历史变迁中的特征,考察“嵌入”县域行政运行中的项目制,从普遍意义上来回答:项目制“嵌入”县域行政运行的动因、“嵌入”的表现、项目制与县域治理的关系。最后说明为何选取扶贫项目和乡村振兴项目作为案例来分析项目制下县域行政的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