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创新迭代,生成式AI有望成为数字政府建设中新一代的核心数字技术。然而,生成式AI嵌入数字政府建设不可避免地会引发国家层面的数据主权风险、政府层面的行政行为合法性风险、企业层面的技术滥用风险、个人层面的行政侵权风险。对此,在数字政府建设中,我国宜及时建构一条既符合生成式AI技术原理又适用于数字立法框架的融合规制路径。在规制依据上,构建“软硬融合”的生成式AI法律体系,实现生成式AI规制的“有法可依”;在规制主体上,形成“政社协同”的多元共融的治理格局;在规制模式上,采取“分级分类融合”的规制模式;在规制程序上,依据数据类别构造“繁简融合”的规制程序。
数字政府ChatGPT生成式AI
张雅雯:博士,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博士后,研究方向为数字政府、数据治理、数字法治。
孟天广:博士,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计算社会科学与国家治理实验室副主任,研究方向为信息治理、数字政府与治理、算法政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