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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式AI嵌入数字政府建设的法律风险与规制路径

作者:
张雅雯 孟天广
出版日期:
2024年12月
报告页数:
20页
报告字数:
18208字
所属图书:
社会学刊 第2卷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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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创新迭代,生成式AI有望成为数字政府建设中新一代的核心数字技术。然而,生成式AI嵌入数字政府建设不可避免地会引发国家层面的数据主权风险、政府层面的行政行为合法性风险、企业层面的技术滥用风险、个人层面的行政侵权风险。对此,在数字政府建设中,我国宜及时建构一条既符合生成式AI技术原理又适用于数字立法框架的融合规制路径。在规制依据上,构建“软硬融合”的生成式AI法律体系,实现生成式AI规制的“有法可依”;在规制主体上,形成“政社协同”的多元共融的治理格局;在规制模式上,采取“分级分类融合”的规制模式;在规制程序上,依据数据类别构造“繁简融合”的规制程序。

关键词:

数字政府ChatGPT生成式AI

作者简介:

张雅雯:博士,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博士后,研究方向为数字政府、数据治理、数字法治。

孟天广:博士,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计算社会科学与国家治理实验室副主任,研究方向为信息治理、数字政府与治理、算法政治等。

文章目录
·问题的提出
技术赋智:生成式AI在数字政府建设中的应用图景
  • (一)虚实共生的智慧化服务场景
  • (二)扁平高效的智能化政务管理场景
  • (三)融合众智的智性化科学决策场景
  • (四)以人为本的数智化善治场景
法治隐忧:生成式AI在数字政府建设中应用的多重法律风险
  • (一)国家层面:数据主权风险
  • (二)政府层面:行政行为合法性风险
  • (三)企业层面:技术滥用风险
  • (四)个体层面:行政侵权风险
融合规制:生成式AI嵌入数字政府建设的规制路径
  • (一)规制依据:构建“软硬融合”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法律体系
  • (二)规制主体:形成“政社协同”的多元共融的治理格局
  • (三)规制模式:运用“分级分类融合”的规制模式
  • (四)规制程序:适用“繁简融合”的规制程序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