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是争取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既定目标、继续推进面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全力保持社会稳定的关键一年。分别于1997年秋天和1998年春天召开的中共十五大和“两会”(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换届大会)确定了未来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向和基本方针,产生了新一届党政领导班子,由此形成了1998年社会形势总体稳定的格局;与此同时,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种种矛盾和问题表现出了一系列新特点,带来了一系列新后果。
影响1998年社会形势基本走向的主要因素是:①政府努力扭转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减缓的趋势,与此同时,经济景气回升缓慢,这种经济格局是1997年格局的延续;②政府加大力度推进从行政机构、国有企业、粮食流通、金融到住房、医疗、社会保障等各领域的改革,与此同时,改革所触发的各阶层、各群体、各集团之间利益关系的调整在机制上还有待完善,在后果上还有待观察;③政府采取集中行动对社会各执法部门进行整顿,包括教育整顿政法队伍、严厉打击走私、全面禁止军警和政法部门经商、改革审判制度、强化舆论监督等;与此同时,相关的制度建设和法规建设的重要性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在上述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1998年社会形势呈现出如下基本特征:基本格局保持稳定,各经济社会领域进展巨大,公众对现实社会及其未来发展前景期望上升;与此同时,局部领域依然存在不稳定因素,各种矛盾与问题还比较严重,社会心理的波动还时时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