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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穆斯林福利协会

作者:
刘培峰 王晓燕 唐立君
出版日期:
2012年1月
报告页数:
23页
报告字数:
18571字
所属图书:
民间组织发展与管理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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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在长期的历史文化积淀中,各民族形成了独有的文化特质和民族认同。而这类群体权利和诉求的满足,是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在现代社会中,政府提供的服务应该使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受益。但是,因为区分的成本过高,使得一些人额外受益,而应该受益的人却可能被排除在外。另外,政府服务讲求普遍性,但公众因收入、宗教、种族背景、教育等方面的差异性,往往会产生异质的需求,所以普遍性的服务无法满足每一个人,从而造成“政府失灵”。民族性民间组织活动于少数民族地区,能够获得第一手关于当地的情况,了解少数民族群体的需求,依据自身的组织特点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服务。这些有针对性的民间组织的存在,使得各组织可互相取长补短,协同努力挖掘民间组织的潜力,提高服务的效率。可见,民族性民间组织的积极发展,不但可以弥补“政府失灵”的缺陷,而且还可以在节约成本的前提下,在充分了解广大少数民族同胞物质文化需求的基础上,满足他们的需求,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关键词:

作者简介:

刘培峰:陕西横山人,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宪法与行政法教研中心主任。1990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学本科,1996年陕西师范大学哲学硕士毕业,2003 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学位。曾为基层法院法官、地方高校教师,2003~2006年在清华大学N G O 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研究方向 为人权理论、非政府组织立法与管理。主要研究成果有:《社团管理的许可与放任》(《法学研究》2004年第4期 )、《文化、权力网络中权利诉求的表达与实践》(《中国法学》2 0 0 5年 第5期 )、《非政府组织参与的几个问题》 (《学海》20 05年第5期 )等,并有《结社自由及其限制》等论著出版。

王晓燕:社会学博士,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兼任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民营经济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心理学会理事、江苏省社会心理学会副会长、江苏省社会学会理事、江苏省决策咨询专家库成员等。已出版的代表作为《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

唐立君:

文章目录
·缘起与问题
宁夏穆斯林福利协会的介绍
  • (一)协会宗旨和理念
  • (二)资金来源与分配
  • (三)福利协会的服务内容及项目
  • (四)协会活动的积极影响
  • (五)协会现阶段存在问题的探讨
·对少数民族民间组织的几点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