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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行政问责到公共危机问责

作者:
张海波
出版日期:
2012年7月
报告页数:
报告字数:
5842字
所属图书:
中国转型期公共危机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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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频繁发生的突发事件催生了行政问责制。行政问责制既 是应急管理的结束, 又是公共危机治理的开始, 在中国转型期社 会风险、突发事件、公共危机的动态治理中具有重要地位。因 此, 公共危机治理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完善已经建立起来的行政问 责制。

关键词:

中国突发事件行政问责公共危机问责

作者简介:

张海波:男,1978年生,管理学博士。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社会风险与公共危机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江苏省社会风险管理研究基地研究员,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级研究院驻院学者,清华大学中国应急管理研究基地兼职研究人员。1997年进入南京大学社会学系学习,2001年获南京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5年获法学硕士学位,2008年获管理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领域为应急管理、社会管理、社会保障、跨学科研究方法,风险与危机管理等。已出版著作多部,有《中国应急管理:理论、实践、政策》《中国转型期公共危机治理》《公共安全管理:整合与重构》《灾害与公共管理》等;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有《应急响应中的突生组织网络——鲁甸地震案例研究》《中国总体国家安全观下的安全治理与应急管理》《全面改革窗口期的信访制度改革》等。

文章目录
·中国突发事件行政问责制实施情况的“样本”观察
·中国突发事件行政问责制的完善
·中国公共危机问责的实施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