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事件属于集群行为的一种,是相对自发的、不可预料的、无组织的、在不稳定情况下对某一共同影响和刺激产生反应的行为。其形成的社会心理机制主要包括:对基本生存需求的维护、偏见或归因偏差导致不信任、从众心理、去个性化和流言。正确认识和把握突发性群体事件产生的原因并采取有效的应对策略,对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保护人民利益、保障经济和社会顺利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社会心理突发事件群体行为
金国华:金国华,上海政法学院教授。
连淑芳:连淑芳,上海政法学院副教授。
姜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