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积极参与直接选举的原因,可能与村庄(包括村民小组)拥有公共资源的多少,以及村民对自己能占有的份额的期望值有关。如果村民看到村里有数量众多的公共资源而且又有希望可以得到,即这种参与确实有给他们带来物质利益的可能,他们就会积极参与选举。这意味着村民对选举的参与是和利益的获得(至少是不损害其利益)直接相联系的。“村民对选举的参与带有明显的理性色彩,而且这种理性色彩还会体现在村民对参与选举的其他利益的比较考虑。比如参与选举必须要有的投入和对这种投入回报的预期的比较,投自己拥护的人的票与该人一旦当选后能给自己何种回报的比较,当选村干部后得到的好处和付出的代价与从事其他职业(比如打工)得到的好处和付出的代价的比较等。除此之外,也有政治利益的考虑,比如维护自己的家族或利益群体在村庄既定权力格局中的有利地位,扩大自己这一方(家族或利益群体)在村庄中的势力,通过选举进入村庄权力中心等。”(杨善华等,2003)显然,他们对选举的参与是因为他们希望选出能够代表和维护他们家庭和家族(利益群体)利益的村干部。如果对此再进一步加以引申,我们就可以看到,村民对村庄公共事务的关心和参与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出于这样的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