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选举是村庄中的一个重大事件,但是“村庄选举只构成了农民生活中的一个事件,农民参与选举的态度和行动还与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对自己与国家、乡村基层政权关系的实际感受密切相关”(杨善华,2003)。而且,根据我们对日常时间的划分,“事件时间”仍是日常时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之所以将“事件时间”从日常生活时间中剥离出来是因为事件能凸显“家族成员内部的关系与家族和外界的社会关系的真实情况”(杨善华、刘小京,2000;柳莉,2003)。因此,“事件”仍在日常生活的范畴之中。这样的判断构成了我们考察巴村妇女参与选举情况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