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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恢复按劳分配为主要目标的改革探索阶段(1978~1992年)

作者:
谭中和
出版日期:
2019年10月
报告页数:
30页
报告字数:
20612字
所属图书:
中国工资收入分配改革与发展(197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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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改革开放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长期实行以结构工资为主的统一工资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调整由国家统一管理,存在“低”“平”“乱”“死”等问题,平均主义、“大锅饭”现象普遍,严重抑制了企业和职工积极性。改革开放初期,首先在思想领域突破极“左”思想的禁锢,重新确立了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通过分期分批调整职工工资、改善职工生活,同时恢复和发展计件工资和奖励制度,激发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活力。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为根本解决“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问题,国家对国营企业实行了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浮动政策,允许企业在核定工资总额范围内自主决定工资调整和分配;并逐步建立与工资相关的税收制度,运用经济手段而不是行政手段来管理企业工资,开启企业工资改革新局面,逐步形成在中央统一决策下的工资分级管理体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则进行了结构工资制度改革,实现了与企业工资制度相分离。

关键词:

改革探索按劳分配主要目标

作者简介:

谭中和: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主要从事工资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研究。主持或作为核心研究人员完成90多项研究项目。出版专著6部,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20余篇。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养老保险研究室主任,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保障政策、社会保障管理服务。

文章目录
第一节 重新确立按劳分配原则
  • 历史背景
  • 按劳分配原则的确立
  • 重大历史意义
第二节 分期分批调整工资和恢复奖励、计件工资制
  • 调整职工工资、改善职工生活
  • 重新推行计件工资制
  • 奖励制度的恢复和发展
  • 政策成效
第三节 企业工资制度改革
  • 国营企业实行“工效挂钩”政策
  • 国营企业内部工资制度改革
  • 建立工资、奖金税收制度体系
  • 其他类型企业的分配制度
第四节 机关、事业单位结构工资制改革
  • 建立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
  • 建立正常晋级增资制度
  • 完善工资管理体制
  • 后续调整
  • 主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