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毒品滥用是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青少年的心智和经历尚未完全成型,社会文化的多元化以及毒品滥用种类的变化,直接影响青少年滥用毒品的规模及样态。作为仍旧存在更生可能的青少年,法律和政策应以教育和矫正为主,在防治青少年毒品滥用的策略上,应当以“事前预防”为主要手段。针对青少年群体的现实状况,应当在宣传教育的主体、机构设置以及宣传手段和内容上与其他受众相区别,以求获得更为良好的效果。
青少年毒品滥用预防教育宣传手段
包涵: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禁毒理论与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刑法学、刑事政策学、禁毒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