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8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 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 指出, “大力推进以公共租赁住房为 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各地要根据实 际情况适当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 人口净流入量大的大中城市要提高公 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比重”, 这意味着我国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将逐渐转向以 廉租房和公租房为主。发展公租房将有利于健全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引导 住房合理消费、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从而促进社会稳定、减少社会矛盾、 建设和谐社会。
保障性住房关系损耗福利流失社区治理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