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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第三部门”

作者:
卢咏
出版日期:
2011年4月
报告页数:
33页
报告字数:
25760字
所属图书:
第三力量:美国非营利机构与民间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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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既非政府又非商业的非营利部门则被统称为“第三部门”(“The Third Sector”),形成了第三种影响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的主要力量。相对于政府公共部门而言,商业部门和非营利部门皆属于私营或私人部门(Private Sector)。非营利机构从事着美国所有的正式宗教活动,以及大部分慈善、医疗、文化、艺术、倡议、教育和研究事业,它的工作性质和范畴与中国的事业单位相仿,但运行方式是在市场原则和背景下进行的。非营利部门既包括资产超过几十亿美元的世界级的私立大学,也包括全部由志愿者组成的、连像样的办公室都没有的社区草根组织,可谓种类繁多,五花八门。
关键词:

民间外交社会学第三部门

作者简介:

卢咏:0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国际新闻学士,耶鲁大学国际关系硕士。自2006年任美国百人会研究部主任。曾任美国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的中国项目经理和《卡内基中国透视》月刊的首任主编。

文章目录
什么是非营利部门?
  • (一)包罗万象的第三部门
  • (二)形形色色的称呼及其误区
  • (三)六大基本特性
为何需要非营利部门?
  • (一)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原理
  • (二)深层理念
  • (三)非营利部门的基本社会功能
美国非营利部门全景 规模、范围与组成
  • (一)大致范围
  • (二)基本分类 服务于公众的机构和服务于会员的机构
  • (三)聚焦服务于公众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