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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有所为

作者:
曾庆敏
出版日期:
2008年10月
报告页数:
9页
报告字数:
6813字
所属图书:
老年人权益保障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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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谈到老有所为,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样的人是“老人”?所谓老年又是从何时开始的?有人会觉得这个问题提得很蹊跷,不是说在中国都以60岁为老年划分标准吗。但是,我们想反问一句,难道59岁就是中年人吗?或者说在退休的前一天也叫中年人吗?显然,对老年的概念以划一的年龄作为标准有所牵强,以60岁作为老年人的起始点也没有什么科学的依据,有的国家不是还以65岁作为老年的起始点吗,有的国家还以67岁作为老年的起始点。之所以各国对老年的法律概念有所不同,主要还是由各国的国情决定的。其实,在起草我国老年法的时候,对老年的起始点也有很大的争论。总之,不论是60岁也好,65岁、67岁也好,都不是一个科学划分老年的标准。用年龄来区分老年人社会,其立足点本身就存在一定问题。所有这些年龄段的人是都因他们本人的身体素质和智慧素质而异的。但是,确定是否是老年人又不能没有一个标准。当法律确定60岁以上的人为老年人,那么60岁就成了划分老年的一个标准。一切关于老年人的统计数字就都以60岁为标准,而不是以退休年龄为标准。

关键词:

作者简介:

曾庆敏:

文章目录
·第一节 老有所为的法律依据
第二节 澄清对“老有所为”的几点误解
  • 所谓“老年人参加劳动是同年轻人抢饭吃”
  • 所谓“是让爷爷吃好,还是让孙子吃饱”
  • 所谓“在家看孩子也是老有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