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9年法国大革命时的政治家们并没有把妇女权利作为主要问题进行考虑。尽管妇女们积极参与了这次革命,但仅有少数妇女进入决定革命政策的国会、团体及其他统治实体。欧林普·德·古热(Olympe de Gouge)于1791年发表了《女权宣言》(Declaration of the Rights of Women),首次倡导关注妇女权利,作为对1789年《人权宣言》的补充。
巴黎法律保护女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