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政府建设对腐败控制的影响,日益受到公共管理学界的关注。然而,对于数字政府建设究竟如何作用于腐败控制,这些作用过程又是否存在情境差异性,却仍然缺乏深入的实证探索。基于158个国家2002~2017年的数据,本研究采用一种整合了中介分析和调节分析的方法,即条件过程分析方法,来揭示数字政府建设对腐败控制的影响机制及其边界条件。结果表明,公民问责水平在数字政府建设与腐败控制程度之间起到中介作用,但这一中介过程会受到信息基础设施和人力资本水平的调节。具体而言,随着信息基础设施的完善、人力资本水平的提升,以公民问责水平为中介的间接效应会大大强化,进而成为数字政府建设反腐败效应的主要实现机制;而当两者都比较欠缺时,数字政府建设反而会抑制公民问责水平,进而削弱其反腐败效应。研究结果支持了一种权变观点,即数字政府的治理绩效取决于其与组织环境的匹配和互动;同时也强调,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必须协同完善其实施环境,否则可能产生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数字鸿沟”,进而阻碍反腐败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