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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婷
机构: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个人简介: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博士,文化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云南文化发展蓝皮书》副主编,云南省中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协会秘书长。主要学术方向为文化人类学,代表作《民俗休闲文化论》,独立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韧性理论视角下的哈尼族异地搬迁与社区重构研究”、西部项目“云南少数民族民俗文化保护的新思路”。全程参与研创“中国人文发展量化分析检测评价系列”,合作发表《面向协调增长的中国文化消费需求——“十五”以来分析与“十二五”测算》《中国文化产业未来十年发展空间——以扩大文化消费需求与共享为目标》《各省域文化产业未来十年增长空间——基于需求与共享的测算排行》等论文和研究报告,参与组织撰著“中国人文发展量化分析检测评价系列”年度报告,负责人员组织和撰稿统筹。

  • 中国乡村文化消费需求景气评价报告(2013)
    高书生 王亚南 主编 ; 刘婷 方彧 副主编 出版时间: 2013年05月
    2011年,中国乡村文化消费需求总量增长3.68%,仅为城镇总量年增幅的18.33%;人均值增长8.08%,仅为城镇人均年增幅的57.66%。以人均值衡量,乡村文化消费年度增长极显著地低于产值增长、乡村居民收入增长和总消费增长,显著低于积蓄增长。文化消费城乡差距比上年扩增5.49%,乡村文化消费地区差距比上年缩减2.52%。 有14个省域乡村文化消费总量增长超过10%,其中10个省域增长超过15%,7个省域增长超过20%;有16个省域乡村文化消费人均值增长超过10%,其中13个省域增长超过15%,8个省域增长超过20%。约半数省域增长良好与全国总体增长欠佳形成反差,省域之间乡村文化消费需求增长呈现两极分化——浙江、吉林近乎零增长,贵州、上海、黑龙江、西藏、海南负增长,拉低了全国乡村增长幅度。 各省域乡村文化消费需求景气评价排行:江苏、青海、甘肃为“2011年度乡村景气领先”全国前3位;江苏、山西、黑龙江为“1991~2011年乡村景气提升”全国前3位;青海、山西、江苏为“1995~2011年乡村景气提升”全国前3位;西藏、青海、山西为“2000~2011年乡村景气提升”全国前3位;青海、江苏、宁夏为“2005~2011年乡村景气提升”全国前3位;新疆、重庆、宁夏为“2011年度乡村景气提升”全国前3位。
  • 中国人民生活发展指数检测报告(2016)
    张继焦祁述裕 联合主编 ; 朱岚 刘婷 方彧 副主编 ; 王亚南 主编 出版时间: 2016年05月
    揭示当代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发生的巨大变化,GDP总量占据全球第二仅在宏观方面,微观方面,人民生活的变化或许更加深刻。以人为本、以民生为本早已深入人心,全社会都意识到“GDP标准”的缺陷,以民生发展衡量政绩成为基本共识,“全面小康”建设的实际成效应当以民生标准加以检验。2000~2014年,全国城乡综合演算的各类民生数据人均值持续明显增长,2014年居民收入为2000年的5.48倍,总消费为5.08倍,物质生活消费为4.81倍,非物生活消费为5.73倍,积蓄为6.83倍;但居民收入比从46.61%明显下降至43.25%,居民消费率从36.09%显著下降至31.08%,“十二五”期间略有回升;尤其是居民收入年均增长明显低于财政收入年增4.73个百分点,居民消费支出年均增长明显低于财政支出年增4.55个百分点;居民收入、总消费、物质生活消费、非物生活消费、积蓄地区差全方位不断缩小,居民消费需求(包括总消费及物质生活消费、非物生活消费三个方面)城乡比全面逐步缩小,居民收入、积蓄城乡比缩减不大甚至继续扩大;物质生活消费比重较明显降低3.77个百分点,非物生活消费比重较明显增高3.77个百分点,消费结构出现较大“升级”变化;而居民积蓄率从22.57%持续明显升高至28.14%,反过来即对消费需求的抑制作用加重。2000年以来基数值纵向检测看出,西部民生指数提升最高,中部次之,东北再次,东部最低,表明区域均衡发展国家方略已见成效;西藏、陕西、云南、宁夏、河南占据前5位。2014年无差距理想值横向检测发现,差距仍在于各方面协调性、均衡性还不够理想;北京、上海、浙江、辽宁、黑龙江占据前5位。假定全国及各地保持居民收入比、居民消费率不再降低,实现各类民生数据历年最小城乡比直至弥合城乡比,人民生活发展指数将更加明显提升。
  • 中国乡村文化消费需求景气总体评价——20年以来分析与2011年度测评
    出版时间: 2013年05月
    2011年,中国乡村文化消费需求总量增长3.68%,仅为城镇总量年增幅的18.33%;人均值增长8.08%,仅为城镇人均年增幅的57.66%。乡村人均文化消费增长显著低于人均产值、乡村人均收入和总消费增长,显著低于积蓄增长。文化消费城乡差距比上年扩增5.49%,乡村文化消费地区差距比上年缩减2.52%。2011年全国总体乡村单行景气指数测算:“九五”以来纵向测评较明显低于基数值,“十五”以来纵向测评显著低于基数值,“十一五”以来纵向测评显著低于基数值,一年以来纵向测评略微低于基数值;城乡、地区无差距年度横向测评显著低于理想值。
    关键词:
  • 省域乡村文化消费需求景气评价排行——1991~2011年测评与后续年度预测
    出版时间: 2013年05月
    2011年,有14个省域乡村文化消费总量增长超过10%,其中10个省域增长超过15%,7个省域增长超过20%;有16个省域乡村文化消费人均值增长超过10%,其中13个省域增长超过15%,8个省域增长超过20%。2011年各省域乡村单行文化消费需求景气评价排行结果:城乡、地区无差距理想值横向测评,江苏、青海、甘肃为“2011年度乡村景气领先”全国前3位;历年各地自身基数值纵向测评,江苏、山西、黑龙江为“1991~2011年乡村景气提升”全国前3位;青海、山西、江苏为“1995~2011年乡村景气提升”全国前3位;西藏、青海、山西为“2000~2011年乡村景气提升”全国前3位;青海、江苏、宁夏为“2005~2011年乡村景气提升”全国前3位;新疆、重庆、宁夏为“2011年度乡村景气提升”全国前3位。
    关键词:
  • 北京:乡村人均增幅不足,城镇增幅40%
    出版时间: 2013年05月
    2011年,北京乡村文化消费总量增长处于第16位,人均值增长处于第22位。景气评价排行结果:北京乡村在省域横向测评中,2011年景气指数处于第9位;在自身纵向测评中,2000~2011年景气指数处于第17位,2005~2011年景气指数处于第12位,2010~2011年景气指数处于第14位。
    关键词:
  • 老龄化背景下失地老人精神赡养现状研究——以南京市GX失地农民安置小区为例
    出版时间: 2011年09月
    本文中的失地老人,指同时失去承包地和宅基地的农民, 因此失地给他们带来的影响不仅包括获得征地补偿款、 享受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而且包括 “搬入新社区, 住进新楼房” 等。 因征迁安置带来的居住环境、 居住安排和社交网络的变化, 是否使失地老人更易感到孤独、更渴求精神赡养? 这些变化又是怎样影响失地老人的精神赡养的?这不仅关系到该群体的养老, 而且关系到全社会的健康老龄化。因此, 笔者认为, 失地老人的精神赡养问题应受到社会各界的重 视和关注, 有必要通过实证研究反映这一独特群体的精神赡养现状。 本文就以南京市 GX 失地农民安置小区为例, 采用质性研究方法, 通过对失地老人的个案访谈, 对当前失地老人的精神赡养状况进行研究与分析。
    关键词:
  • “全面小康”进程人民生活发展总体评价——2000~2014年民生指数检测
    出版时间: 2016年05月
    以人为本、以民生为本早已深入人心,全社会都意识到“GDP标准”的缺陷,以民生发展衡量政绩成为基本共识,“全面小康”建设的实际成效更应当以民生标准加以检验。2000~2014年,全国城乡综合演算的各类民生数据人均值持续明显增长,2014年居民收入为2000年的5.48倍,总消费为5.08倍,物质生活消费为4.81倍,非物生活消费为5.73倍,积蓄为6.83倍;但居民收入比从46.61%明显下降至43.25%,居民消费率从36.09%显著下降至31.08%,“十二五”期间略有回升;尤其是居民收入年均增长明显低于财政收入年增4.73个百分点,居民消费支出年均增长明显低于财政支出年增4.55个百分点;居民收入、总消费、物质生活消费、非物生活消费、积蓄地区差全方位不断缩小,居民消费需求(包括总消费及物质生活消费、非物生活消费三个方面)城乡比全面逐步缩小,居民收入、积蓄城乡比缩减不大甚至继续扩大;物质生活消费比重较明显降低3.77个百分点,非物生活消费比重较明显增高3.77个百分点,消费结构出现较大“升级”变化;而居民积蓄率从22.57%持续明显升高至28.14%,反过来即对消费需求的抑制作用加重。中共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十三五”期间将重点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实现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明显加大。这些策略需要实化和强化为“约束性指标”,加快提升全国人民生活发展指数,以更加显著的民生进步迎接“全面小康”建设进程目标年到来。
    关键词:
  • 全国省域社会建设进程通用指标测评——2000年以来测算与2017年排行
    出版时间: 2019年07月
    中国社会建设通用指标检测体系综合演算中,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一个综合子系统占权重20%,主要基本公共服务教育、文化、卫生投入三个单项子系统各占权重10%,合计占30%;社会保障、社会保险两个单项子系统各占权重10%,合计占20%;就业和工资(A)、(B)两个专项子系统各占权重5%,合计占10%;城乡居民收入、总消费两个专项子系统各占权重10%,合计占20%。10个子系统独立预测评综合加权演算得出社会建设均衡发展最终评价排行:上海、内蒙古、江苏、浙江、广东为“2017年社会发展指数排名”前5位;西藏、贵州、四川、重庆、安徽为“2000~2017年社会发展指数提升”前5位;西藏、重庆、贵州、江西、广西为“2005~2017年社会发展指数提升”前5位;贵州、重庆、江西、福建、湖北为“2010~2017年社会发展指数提升”前5位;上海、云南、广西、广东、青海为“2015~2017年社会发展指数提升”前5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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